为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福建江夏学院师生参与校内委托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闽江夏发〔2023〕2号)规定,福建江夏学院金融学院实验室(含科研平台)审计项目执行校内委托,欢迎校内会计审计类专业教师前来申报,具体要求详见下表。
公告期限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15:00。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249325314@qq.com。
福建江夏学院校内委托项目需求表
项目需求名称 | 福建江夏学院金融学院实验室审计项目 | ||
项目委托单位 | 审计处 | 项目类型(学生) | 教师 |
项目经费预算(万元) | 0.35 | 项目经费来源 | 内审费用项目 |
委托单位联系人 | 刘君洁 | 联系手机 | 13295946396 |
联系Email | 249325314@qq.com | 申报截止日期 | 2023年5月11日 |
项目需求 (写明具体的项目需求、计划期限、经费预算、结项要求等必要内容) | |||
项目需求: (一)服务内容 对金融学院实验室(含科研平台,下同)进行专项审计,主要内容包括:1.实验室整体建设情况,包括建设规划计划、资金投入、数量规模、制度建设执行情况、人员队伍、建设时效等;2.资金使用情况,包括各项开支的真实合法情况、设备采购等执行采购政策规定的情况等;3.日常管理情况,包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和管理、仪器设备维护和管理、实验室安全管理等;4.使用绩效情况,包括科研、实验教学任务、管理、改革情况、实验室使用频率、开放程度、建设使用效益、成果产出情况等;5.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。 (二)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,并与2名以上参审人员组成固定的现场团队。 计划期限:2023年6月20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。 经费预算:0.35万元 结项要求: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1份专项审计报告,参照《审计法》《国家审计准则》等规定的格式、类型和要求出具。 报名材料: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、项目团队名单、相关审计经验或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(电子版即可)。 |